近日,山東莒縣房管局取消商品房買賣合同紙質備案證明,改為隨商品房買賣合同水印標注“莒縣商品房預售合同(已備案)”、“莒縣商品房現售合同(已備案)”字樣,從而免去開發企業、買房人到該局開具買賣合同備案證明的奔波之勞。這是該局落實“放管服”改革、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網絡多跑腿、群眾少跑腿”的具體舉措,也是全國率先創新該項業務辦理模式,此舉受到當地服務對象的一致贊許。
今年來,莒縣房管局積極落實中央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等重大決策部署,以打造辦事效率最高,發展服務最優、便民利民出實招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改革引領、法治思維、創新管理、效率優先等工作原則,突出精準發力,聚焦影響服務對象辦事的重點難點問題,簡化辦事流程,壓縮辦理時限,創新工作方式,建立起高效規范的運行機制。在前期充分調研基礎上改革創新,對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采用山東省住建廳、工商局推薦的示范文本,并在合同上添加“莒縣商品房預售合同(已備案)”、“莒縣商品房現售合同(已備案)”水印,合同打印完成即自帶備案證明,房管局取消買賣合同蓋備案章環節,不再開具“商品房合同備案證明”,合同備案實現全程網上即時辦理,提高了服務效率,降低了服務對象的辦事成本。該局業務分管負責同志介紹:“原來房管局出具合同備案紙質證明是源自沒有網絡服務、系統化管理的情況下,開發商將房屋出售給買房人、需要到房管局辦理合同備案手續,房管局出具紙質備案證明、加蓋合同備案專用章,以實現對買房人購房權益的保護、有效防止“一房多賣”現象。現在實現網絡化房地產交易管理,在開發企業將買賣合同提交業務系統后隨即實現了該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備案過程。因此,將打印備案證明的業務環節可以優化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打印時將自帶“已備案”水印字樣;同時,我們的業務系統和金融機構、不動產登記機構互聯,他們可以登錄業務系統核查合同信息。這樣就簡化了一道業務程序,免去了開發企業的奔波之勞,也能保證信息的真實、有效。”?
合同自帶“已備案”水印,服務對象足不出戶就完成備案過程
這一舉措取消了實行十多年的“商品房合同備案專用章”,實現了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是房管服務進一步提質、提速、提能、轉變作風的具體舉措,受到了服務對象的一致好評。該縣祥云房產公司張經理對此稱贊:“縣房管局將合同備案紙質證明改為合同自帶已備案水印字樣,確實是省心、省力,給我們免了不少跑腿路,我們企業為房管局的這種創新服務點贊!”
【來源】莒縣房管局
【作者】黃曉華 何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