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月26日訊(記者 鐘文鑫)據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近日,上海外灘W酒店的經營主體上海達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因廣告宣傳內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涉嫌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被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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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為滬市監虹處〔2022〕092021000616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調查查明:當事人系上海外灘W酒店的經營主體,該酒店的運營管理方為XX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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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為了推銷上海外灘W酒店客房住宿業務,自行設計并制作了“融合殖民風采與未來主義,374間突顯非凡動感的客房與套房,呈現上海風采,詮釋海派文化。”等廣告宣傳內容,通過酒店運營管理方XX集團聯系了浙江飛豬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9日開始由該公司頁面排版后發布于“飛豬旅行”APP中的上海外灘W酒店的銷售頁面的“酒店亮點”標簽中。上述廣告宣傳內容持續至2021年7月4日,被舉報后由浙江飛豬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撤下,并告知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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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七項“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七)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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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對廣告主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對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一)發布有本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的禁止情形的廣告的”的規定,決定處罰如下:一、停止發布含有上述違法內容的廣告;二、罰款人民幣貳拾萬整。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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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顯示,上海達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冊資本2000萬人民幣,系上海金港北外灘置業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后者大股東為金光紙業(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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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上海金港北外灘置業有限公司系上海外灘W酒店所在地——上海白玉蘭廣場的業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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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白玉蘭廣場官網介紹稱,該廣場擁有浦西第一高的超5A辦公樓,以及集購物中心、上海首家W酒店于一身的大型42萬平方米地鐵上蓋綜合體。據介紹,金光集團房地產業務遍及印尼、新加坡、美國和中國,國內知名項目有上海金光外灘中心、金虹橋國際中心、上海白玉蘭廣場及寧波金光中心等。金光集團由印尼知名華人黃奕聰先生于1962年創立,被《福布斯》評為印尼第一大財團,目前擁有數百家法人公司,員工20萬人,資產約750億美元。金光集團投資范圍遠及亞洲、北美、歐洲、澳洲等地,旗下有紙漿造紙、房地產、金融、農業及食品加工四大核心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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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開資料顯示,W酒店系喜達屋酒店集團旗下品牌,2016年,隨著萬豪國際集團完成對喜達屋集團的并購,W酒店被納入萬豪國際集團酒店品牌體系。萬豪國際集團官網顯示,在其旗下酒店品牌矩陣中,W酒店與麗思卡爾頓、瑞吉等品牌被歸為最頂級的“奢華”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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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