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月20日訊 上海市崇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期對上海誠培置業有限公司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原因是該公司涉嫌發布違法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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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誠培置業為“東灘商務廣場”樓盤項目的開發商。2020年12月10日起,誠培置業在上海市崇明區陳家鎮安通路1140號的崇明東尚天地營銷中心的區位圖展示標有“北沿江高鐵(規劃中)”、“長興島站”、“裕安站”、“東灘站”、“陳家鎮站”、“遠期規劃站”的崇明島區位圖。經核實,上海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于2021年9月23日以滬府規劃〔2021〕206號文批準同意了《滬渝蓉高鐵(上海段)選線專項規劃》,在前期研究過程中該項目曾以“北沿江高鐵”命名;上述區位圖上標示的“長興島站”、“裕安站”、“東灘站”、“陳家鎮站”(均為暫名),相關位置與其區位圖上圖示大致相當,“遠期規劃站”不在規劃確認內容范圍內。且誠培置業在區位圖上標示的崇明軌交站點均未建成。而誠培置業為了展示樓盤形象,突出該樓盤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等優點,進而在房地產市場競爭中吸引購房者前來選購,所以將上述信息對外進行誤導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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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誠培置業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四)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的規定,構成了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作誤導宣傳的行為。根據相關條款,決定對其罰款人民幣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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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數據顯示,誠培置業成立于2014年12月,經營范圍是房地產開發經營,注冊資本2.07億元。2021年11月,該公司曾因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被上海市崇明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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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