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2月6日電 據國家稅務總局微信公眾號2月6日消息,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發布通知,明確稅費征收過程中人民幣現金收付有關事項。
??一是線下辦稅繳費服務場所(含辦稅服務廳、代辦機構等)應設置人工現金收付通道,提供收取現金、找零服務。
??二是委托代征代收稅費的,稅務部門應當通過書面形式,明確要求受托方設置人工現金收付通道。
??三是各地稅務機關在大力推進“非接觸式”辦稅的同時,應當充分考慮不使用智能設備納稅人、繳費人的需要以及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滿足納稅人、繳費人以現金方式納稅繳費需求。
??四是各地稅務機關社保(非稅)、收入規劃核算、納稅服務、征管科技等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確保人民幣現金收付渠道暢通,保證現金稅費收取后嚴格按照規范流程和時限辦理繳庫。(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