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訊房產訊,昨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網發布《關于對新增租賃住房有關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告規定,自持租賃住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整體申請登記, 不得分割、銷售、轉讓及拆分抵押,新增租賃住房的經營實行市場化機制,租金價格由租賃雙方參考 《 廣州市房屋租金參考價 》 并結合市場水平協商確定,租金鼓勵押一付一。據悉,本次網上征求意見的時間:2018年11月21日-12月5日。
本次公告旨在規范新增租賃住房的管理,首先,在租賃住房供應方面,規定了房地產開發企業、村集體可自主出租經營,也可與住房租賃企業等合作出租經營新增租賃住房。對于自持租賃住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規定整體申請登記,不得分割、銷售、轉讓及拆分抵押 。另外,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的租賃住房,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整體申請登記,不得分割、 分拆銷售、分拆轉讓及分拆抵押 。
其次,對于新增租賃的租金價格,新增租賃住房的經營實行市場化機制, 不限定承租主體,租金價格由租賃雙方參考 《 廣州市房屋租金參考價 》 并結合市場水平協商確定 。 經政府部門按市場價格團租后,用作公共租賃住房(人才公寓)的,其承租對象、 租金價格和管理要求按照公共租賃住房(人才公寓)相關規定執行 。
最后,新增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 租金鼓勵押一付一,押金最高不得超過月租金二倍,一次性收取的不得超過一年。另外,公告還規定,租賃住房在項目宣傳推廣時,不得誘導、引導和強租人參與任何有金融風險的行為,不得出現“投資”、“升值” “名?!?、 “首付”、“月供 ”、“不限購”、 “不限貸”等涉嫌誤導、和虛假宣傳字樣。
在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看來,此次租賃住房政策對于集體建設用地發展有較為清晰的導向,尤其提到了此類租賃住房不允許分拆銷售,這其實也是為了防范后續租賃市場發展出現的問題,即所謂明租實售,這樣的風險在此次政策中提前預警了。
嚴躍進認為,租期不超過20年,押金和租金的收取不應該過大等細節有助于規范后續的租金操作。此外,他認為 “名校”、“升值”、“不限購”等市場要點的提出是為了防范部分租賃房源變為銷售房源,同時存在虛假營銷等現象,類似規定具有積極的意義,防范炒作租賃住房產品的風險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