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降低房產中介費,需防范把降低的費用轉嫁到房價上,變相推高房價。房屋買賣雙方向中介支付費用,是花錢買服務,不能和房價混為一談
日前,福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發布《關于合理調整二手房產交易傭金標準促進房產消費復蘇的指導意見書》(下稱《指導意見》),將單方中介費比例定為房屋成交價的1.5%,但買、賣雙方都要支付,總傭金依舊是3%,與福州之前整體傭金標準相比并無變化,這也引發輿論批評。該協會次日即撤銷了這一政策,并向公眾致歉。
5月8日,住建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鼓勵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引導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經紀服務費用,并嚴格實行明碼標價。這里的要點是兩個:一是“合理降低”,二是“買賣雙方共擔”。
在筆者看來,合理降低房產中介費,應當基于市場行情把握節奏和力度,還要細化操作細則,防止各種形式的轉嫁。
當下各地中介服務費率在什么水平?易居房地產研究院最新研究報告顯示,25個重點城市中介費率平均值為2.2%,低于3%的參考價。福州發布的《指導意見》僅做到了將單邊收傭改為雙邊付費,但總費用并未降低,所以,只能算“半拉子”政策。
合理降低房產中介費,需防范把降低的費用轉嫁到房價上,變相推高房價。房屋買賣雙方向中介支付費用,是花錢買服務,不能和房價混為一談。買賣當事人要遵守這一規矩。監管機構也要加強對中介服務透明度的監管,對利用規則漏洞亂收費,甚至操控房價、加重買賣雙方交易成本的行為,依法予以懲處。
合理降低房產中介費,還需細化完善雙邊收費模式。中介費由誰來承擔?從上述25城調研情況來看,主要有三種情況:買家全部承擔(21%)、買家承擔大頭(50%)、買賣雙方均攤(29%)。從費用承擔比例來看,67%由買方承擔,33%由賣方承擔。
從責權利對等角度看,雙邊收費模式是合理的,已在很多國家實行。國內多數城市雖已在明面上實行了雙邊收費模式,但在實際操作中,業主應支付的傭金往往被“做進房價”里,這對買方是不公平的。從市場運行來說,也擾亂了價格機制。
從目前市場形勢來看,真正落實雙邊收費具備有利條件。住房已告別絕對短缺時代,市場成交走勢放緩,賣方強勢地位已改變,買賣雙方逐漸向“勢均力敵”轉變。此時推行雙邊收費,符合市場現實,也具有一定民意基礎。但要細化規則及標準,保證“福利”能真正落實到買賣雙方的交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