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就像“徒手剝榴蓮”
去年上半年,由于工作原因,我從貴州輾轉回到北京,正式開啟“北漂”生活。
我和兩個同事找到一個80平方米左右的小三居室,位置距離單位坐地鐵大概40分鐘左右。房源是在網上篩選時看到的,后來房屋中介帶我們實地看房,最終由房東、經紀機構和我們三個人共同簽訂合同。中介收取7000元服務費后,房屋維修、繳納房租等后續事宜,均由我們直接和房東 聯系協商。
知根知底的同事合租,給我們的生活帶來很多便利。平常在家里不需要緊閉房門,出入公共空間比較自在,無須擔心在推門時偶遇陌生租客,也避免了打開洗衣機柜門,看到其他租客尚未拿走的內衣褲。
后來由于種種原因,我們改租其他房。退房當天,房東一邊和我們解約,一邊則和新的租戶簽約,在此過程中各種插曲接連出現,上演各種“甩鍋”大戲。
為了確保后續入住沒有爭議,下個租戶當著房東的面,認真細心地對房屋內設施進行了核對。房東為順利簽約,便緊跟其后作答。讓人苦惱的是,當房東無力解釋房屋設施損壞原因時,便立馬將“矛頭”對準我,集中火力向我“開炮”,認為是我們故意破壞,應當賠償他們損失。
可是,當初搬進來時,洗衣機已經接觸不良,房東當面說過可能不太好用;遙控器本就沒有,也未寫入合同內的家具清單;至于室內房門鑰匙,從頭到尾并未完整移交給我們;墻角脫落的瓷磚,系隔壁數月裝修期間振動時脫落……
此外,房東還告訴我,他們歷來要求租客退租時,另行支付保潔費用,但這些并未寫進合同,也未在最初租房時事先告知我們。
面對房東夫妻隨意加碼或“甩鍋”的賠償要求,我們并不想無底線地接受。然而,主動權并不在我們手中,房東掌握著我們7000多元的押金。有爭議的地方,雙方均無法拿出實際的錄音或影像資料,確定雙方應承擔何種責任。房屋中介看似保持中立,實則暗示我按房東的要求賠償。畢竟, 房東是他們不能輕易得罪反要極力維護的對象。
為盡快拿到押金,我和同事商量后,無奈同意支付數百元賠償金。經過近4小時“拉鋸戰”,臨出門前,續租租客又在房間隱蔽的隔層發現一個笨重的玩偶,房東二話沒說,再次以命令式的口吻,讓我們做好收尾工作。就這樣,爭吵又繼續下去……
走出住了一年的小區,我竟生出一種熟悉又陌生的感覺,心中只有一個念頭,那就是趕緊“逃離”??墒?,事情遠未了結,由于房屋是自供暖,會有一筆采暖補貼,發放到該房屋的燃氣賬戶,但是退房幾個月后才能到賬,而那時我們早已不在此處。無奈我們又讓下個租戶寫下欠條,當燃氣 到賬,須將燃氣補貼折成現金返還我們。直到上周,這筆錢才算到手,我們和那處房子從此一別兩寬、再無瓜葛。
在北京租房,幸運沒遇到長租公寓爆雷事件,也沒有像女孩租房時因擔心安全,而在房間門后放置椅子或安裝鏈條鎖、報警器。不過,租房還是帶給人一種漂泊感,租房市場一有風吹草動,都可能觸動我們敏感的神經。第一次租房的教訓,使我在以后租房時倍加小心。搬入現在的房子 時,我第一時間拍攝記錄了褶皺的地板、窗戶的微塵、帶有斷裂痕跡的床板、看上去有些變形的衣柜和桌子,以及壞掉的室內大燈和門把手,以免將來再次讓我賠償。
即便如此,磕磕絆絆的小意外仍舊不少。比如這兩天滾筒洗衣機內的濾網掉了下來,到處充斥著污物;廚房和馬桶的水龍頭漏水,你需要耐心等待中介找人上門維修。租房時間久了,面對意外,我已經云淡風輕,不再感到“意外”。
在我看來,租房就像歷險沖關,或者如朋友形容的那樣——“徒手剝榴蓮”,需要不斷適應新環境和各種類型的合租室友。租房的年輕人很多,我也不是唯一一個在出租屋打拼生活的年輕人,這也是讓我得以釋懷的地方。
來到北京后,只要朋友提到搬家,我會盡力前往幫忙。有時看著組裝了一半的鞋架轟然倒塌,我們會笑作一團;有時房間一片狼藉,還沒來得及收拾,我們卻能歡快地一起品嘗零食、暢聊瑣事。這種朋友間互相支持的溫存,或許能抵消一部分頻繁搬家帶來的疲乏和煩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