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正在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民法典草案共有多個方面的調整涉及社會普遍關注的住房與居住問題,包括住宅用地期滿續期問題、“居住權”問題、優先承租權問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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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70年期滿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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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70年期滿后怎么辦曾一度引發熱議。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尚在審議的民法典(草案)在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的基礎上,進一步規定“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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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土地使用權期限為70年,根據統計,盡管從上世紀80年代出讓土地開始,也還未出現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的情形,但近幾年各地還是陸續出現一些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案例。不過,目前法律及行政法規對于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是否繳納費用及如何繳納費用上也還沒有明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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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群體住房問題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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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草案增加規定“居住權”這一新型用益物權,明確居住權原則上無償設立,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或者遺囑,經登記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滿足其穩定的生活居住需要。民法典草案增加的“居住權”,規定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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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民法典草案規定,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居住權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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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要轉租滿租期房子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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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不斷發展多層次住房體系,并加大力度部署住房租賃時長,解決大城市新市民的租房問題。房地產企業和資本市場也相繼逐鹿住房租賃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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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大城市部分地區租房緊缺的情況下,租客的利益時有得不到保障。甚至租房快到期時但卻想續租的租客,還遭遇房東各種比如漲價轉租為名的刁難,不得不得搬離。對此,民法典草案為落實建立租購同權住房制度的要求,保護承租人利益,增加規定房屋承租人的優先承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