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公共資源交易網正式發文《東莞市國土資源網上交易達到上限后的終次報價規則》,規則提出:在網上報價達到上限后,不再接受最新報價,開通網上終次報價功能,轉為競終次報價;而終次報價則以“最接近平均價者得”,這一創舉引發市場關注。并且這并非個案,近期以二線城市為首的土地市場持續高熱,為遏制地價的持續上揚,已經有多城對土拍規則進行了相關調整。
??就調整的內容來看,2019年上半年的規則調整可以總結為四大類:
??第一類是競拍資格審核
??這類限制主要是為了提高入場門檻,減少參與土拍的企業數量,以此減緩土拍的競爭激烈程度。目前此類調控執行最為成熟的城市就是上海,事實上,上海也是在限制土拍審核資格之后,土地拍賣基本上都是底價出讓。今年上半年合肥也有類似政策出臺,禁止有關聯的母公司、子公司同時參與土地拍賣,以此杜絕“圍標”現象,違者兩年不得參與合肥市范圍內的土地競拍。
??第二類是設置或調整土拍最高限價
??這是上半年土拍規則調整中最常見的,可直接限制地價漲幅,典型城市如合肥、杭州、蘇州吳江區、昆山、太倉。為遏制地價的進一步上漲,合肥對部分區域的最高限價進行了下調,將地市高熱的濱湖新區的含宅土地最高限價由2655萬元/畝降至2280萬元/畝,降幅高達14%。
??另外,近期杭州溢價率上限也有所調整,將主城區涉宅用地溢價率上限由50%調至30%,但是由于溢價率封頂之后開發商還可以進入自持比例競爭階段,這一溢價率指標的下調,或將進一步推高杭州交易宅地的自持比例,導致銷售型住宅供給的減少,反而會進一步加大商品住宅市場的中長期供給壓力。
??第三類是達到價格上限后的競得人認定方式
??這又可分為兩種手段,其中一種較為常見,即競配建模式,典型城市如福州、深圳。以深圳近期掛牌的5幅宅地為例,首次均在出讓條件中規定:當競買人報價達到最高限制地價時,由競配建的人才房面積最多者來確定競得人。但此舉也會增加房企拿地的隱性成本,使得實際地價遠遠高于名義地價,拿地的成本風險仍在持續攀升。
??另一類則是搖號、接近均價者得等“碰運氣”模式,典型如東莞、常熟即是如此。其實早在東莞發文“最接近平均價者得”之前,5月中旬常熟、張家港兩城分別在其土地出讓公告補充文件中提出“以一次報價中最接近所有一次報價平均價的原則確定競得人,以其所報價格確定地塊成交價格”,與東莞“最接近均價者得”如出一轍。這一規則一經出臺,勢必對房企的競拍出價策略產生較大影響,為提升中標率,房企出價力求“中庸”,勢必拉低土地成交均價,對于穩地價起到良好的促進作用。但是該新規也存在一定的漏洞,譬如對于參與競拍的房企資格管理相對寬松,圍標的可能性較高,建議后續加強競標單位資格審。
??第四類是對拿地后入市標準的限制
??常見的限制模式有現房銷售、限制銷售價格等。如在蘇州“511”調控中,即進一步收緊了現房銷售價格門檻,超過市場指導價5-10%需工程竣工驗收后方可申請預售許可。此類模式雖然可提高房企周轉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地價過快攀高,但也會造成市場出現一段時間的優質商品住宅供應短缺,典型如江蘇省會南京,近兩年即深受其苦。
上半年多城密集調整土拍規則
??總的來看,各類土拍新規調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地價的盲目追高,短期內緩解地市高熱現象,但單一的規則調整還是遠遠不夠,未對市場長遠走向的影響有限。被擋在門外的企業仍然希望入場,地價上漲訴求也不會因為土拍規則的調整而消弭,而“競配建”等模式更是會進一步加劇商品住宅市場的供求矛盾。
??若要保障土地市場的長久平穩健康發展,關鍵還是要做到多管齊下,不僅要進一步調整和完善土地規則,也要在土地供應和金融管控方面多下功夫,既要保障土地供應的合理充裕,以此平衡市場的供求關系,平抑地價上漲預期;也要防范風險資金的無序涌入,避免土拍市場出現非理性的拿地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