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施工合同、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等事項
??簡化社會投資的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
??5月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沈陽、大連、南京、廈門、武漢、廣州、深圳、成都、貴陽、渭南、延安和浙江省等16個地區開展試點,改革精簡房屋建筑、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和所有類型審批事項,推動流程優化和標準化。具體內容:一是精簡審批。取消施工合同、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等事項,將消防、人防等設計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環境影響、節能等評價不再作為項目審批或核準條件,由政府統一組織區域評估。二是分類管理。簡化社會投資的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對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設單位可自主決定發包方式。三是壓縮流程。推行聯合勘驗、測繪、審圖等,規劃、國土、市政公用等單位限時聯合驗收。實行“一張藍圖”明確項目建設條件、“一個系統”受理審批督辦、“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今年在試點地區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個工作日減至120個工作日,明年上半年在全國實現這一目標,推動政府職能轉向減審批、強監管、優服務,促進市場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