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發布《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下簡稱“通知”)。根據銀監會的《通知》,深化整治市場亂象從10個方面展開。具體操作上,銀監會明確2018年重點整治8個方面22條工作要點。
《通知》對2018年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提出一些具體的、操作性的工作要求,明確設定評估、檢查、督察和整改等環節,以評估檢驗質效,以檢查鎖定問題,以督察確保真實,以整改促進規范。要求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制定可行性、針對性強的實施方案,深挖細查,規范整改,嚴肅問責,并嚴格紀律執行。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屢查屢犯問題、重大案件和風險事件,依法進行處罰,提升監管威懾力。
為加強政策執行,突出工作重點,銀監會同時印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和《2018年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
《意見》共10條,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主要從10個方面展開,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主體責任,監管部門承擔監管責任,要求把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重點整治問題多的機構、亂象多的區域、風險集中的業務領域,嚴查案件風險。明確自查自糾從寬、監管發現從嚴,對銀行主動發現、主動處置、主動作為的提高監管容忍度。堅持穩中求進,實行新老劃斷、循序漸進、分類施策,防范“處置風險的風險”。突出“監管姓監”,將監管重心定位于防范和處置各類金融風險,而不是做大做強銀行業,強調對監管履職行為進行問責,嚴肅監管氛圍。注重建立長效機制,彌補監管短板,切實解決產生亂象的體制機制問題。
具體操作上,《要點》明確2018年重點整治8個方面22條:一是公司治理不健全,包括股東與股權、履職與考評、從業資質等三個方面。二是違反宏觀調控政策,包括違反信貸政策和違反房地產行業政策。三是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產品風險,包括違規開展同業業務、理財業務、表外業務、合作業務等四個要點。四是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主要是與金融消費者權益直接相關的不當銷售和不當收費。五是利益輸送,包括向股東輸送利益、向關系人員輸送利益。六是違法違規展業,包括未經審批設立機構并展業、違規開展存貸業務、違規開展票據業務、違規掩蓋或處置不良資產等四個要點。七是案件與操作風險,主要是列舉了一些案件高發多發的薄弱環節和存在的突出問題,包括員工管理不到位、內控管理不到位、案件查處不到到位。八是行業廉潔風險,包括業務經營和信息管理兩個方面。此外,還單獨列舉了監管履職方面的負面清單。
同時,銀監會要求對2017年已開展的系列專項治理工作進行評估,形成“整改-評估-整改”的工作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將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作為一項常態化重點工作,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各級監管機構要開展現場檢查和督導督察工作,對于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問責處罰,真正使鐵的制度、鐵的紀律得到鐵的執行。
“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今后將成常態,《通知》目前仍將違規開展同業業務、理財業務、表外業務作為治理的重點,這跟去年一樣都是治理的重點。今年沒有設自查環節,有評估環節,邊排查邊整改邊問責。”接近銀監會的人士向新京報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