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軍今年79歲,把一個罪名背了26年。
乍一看,他的生活,和其他退休老人沒什么不同——他家陽臺架子上,放滿了君子蘭盆栽,魚缸里游著4條金魚,練字用的桌案就放在魚缸對面。
但在一墻之隔的書房,書桌上搭著的三排書架被一摞摞文件塞得滿滿當當。那是張軍用了二十多年收集而來的資料和證據,用以證明自己無罪。
被判有罪之前,張軍是山西省政協政法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中國農工民主黨山西省直主任委員,也是山西省第二律師事務所的兼職律師。和法律打了10多年交道后,在他代理的一場土地糾紛中,張軍在那些熟悉的法條里跌了一跤。
最終把他送上審判席的案子中,山西省晉中市昔陽縣安坪鄉政府,起訴下轄的龐家峪村委會,占用了位于龐家峪河灘上的454.1畝耕地。張軍是被告村民的代理律師。案子敗訴,村民不服,到山西省人大、省政協等部門上訪申訴。被認為與此有關連的張軍以受賄罪、詐騙罪、教唆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26年間,他得到了包括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主任田文昌、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審判員田太鏡在內的律師和法官的聲援。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原判,指令再審,但經歷兩次重審后,79歲的張軍依然背負著教唆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的罪名。
如今,曾經在一審判決中被判劃歸公社所有的土地,重新劃歸龐家峪村村民集體所有,土地早已承包出去,種滿了桃樹。這么多年來,張軍一次都沒有踏足過這里。
他沒了工作,申訴,成了他生活的重點。為證明自己無罪,張軍收集的材料摞起來足足一人高。
一頁一頁翻過這些薄薄的紙張,他的手都在發抖。這里面有庭審記錄,有會議記錄,有蓋了章的票據,還有媒體報道的剪報。
最多的是,法庭上證人證言的復印件,名字上面都按著手印。他把這幾十頁證詞專門收成了一整本,小心翼翼地包起封皮。
“這些都在法庭上質證過的,是有效的證據。”他解釋。但是踩著這些厚厚的材料,他還是沒能爬出有罪的陰影。
他是新中國恢復律師制度之后,第一批拿到律師執照的人。早年他在醫院工作,有醫患糾紛了,他經常作為醫院代表,坐在法庭上當被告。那時案子總輸,張軍不明白為什么,覺得學了法律,就能“說些什么,做些什么。”
可現在他覺得,就算學了法律,很多事還是“想不通”。
龐家峪村產生糾紛的454.1畝耕地,在“文革”期間“學大寨”運動時,被公社征收修過“大寨田”。
村民敗訴后,時任山西省政協主席的李修仁曾在村民的申訴書上批示:“對這起土地糾紛案要進行民主監督……論證一下究竟這個判決對不對。”張軍去當時的國家土地管理局咨詢并為龐家峪村村民遞交申訴材料,正是接受李修仁的指示。
可是,1990年6月8日,他上午去開了個庭,下午就接到了逮捕令。張軍當場就把逮捕令揉成一團扔了。
后來,他在看守所里待了半年,等來了一審。作為被告站在法庭上時,張軍覺得“難以置信”。離開法庭的時候,他被塞進車里,當時還未成年的小兒子追出來,在車子后頭喊著“爸爸”。
車子開了,小兒子就這么追著,喊著,直到車子開遠。
很多年,這個場景一直時不時地出現在張軍的夢里。有好多次,他都是哭著從夢里驚醒,發現眼淚把枕頭打濕了。
就在張軍服刑期間,他的妻子郭章梅也被逮捕,以包庇罪被昔陽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1993年,郭章梅被提前釋放,4年之后又被宣告無罪,恢復公職。
同樣做過律師的郭章梅,宣告無罪后重新拿回了律師資格證,但張軍的律師資格早就被吊銷了,已經失效的證書,仍然擱在他書房的抽屜里。
在郭章梅的印象里,這位79歲的老人,26年里幾乎都沒有開懷大笑過,眉頭總是皺著。他看人時,目光也總顯得很凝重。一提起自己的案子,老人眼睛里就有按捺不住的怒火。
老張的脾氣越來越暴躁,郭章梅和孩子們都順著他。“我知道他有多難受,好好的一個人,突然就背著這么個罪名,他委屈呢。”她說。
郭章梅念著他從前脾氣好的時候,但她也覺得,老張的性格,也有始終沒變的地方:“他一直就嘴太快,太能得罪人了。”說著,她瞥了一眼坐在對面沙發上的老張。
“我改不了。”張軍立刻一揚脖子說。
1995年,張軍因病“保外就醫”。一離開監獄,他就遞了申訴材料上去,他從省人大、省政協,一路找到了全國人大。
“說我受賄15000元,那是村民委托我代管的辦案經費,有龐家峪村村委會給我寫的委托書,蓋了公章,后來他們都取回去,寫了收條。說我詐騙的3000元,那是別人報銷的,跟我本來就沒關系,這是飯店老板的證詞。說我教唆拒不執行判決,跟村民說的那些話,他們都能證明,我沒說過。”張軍說。材料里許多地方都用紅筆畫了線,張軍用手指比著這些地方,一個字一個字,念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聽。
2001年3月,張軍的案子再審了,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撤銷了他的受賄罪和詐騙罪,維持教唆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罪。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下達裁定書,裁定張軍的教唆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原判,要求地方法院再審。
當時,張軍真的以為,自己離“無罪”已經不遠了。
“土地的案子都解決了,為什么我的案子還留著個尾巴?”他疑惑。
昔陽縣人民法院重審張軍案,對最后的教唆罪,給出的證據和原審時沒有不同。其一是張軍在《山西政協報》上發表過一篇《證據不力的判決》的文章,“制造輿論,煽動群眾”,其二是當初村民的證言。
龐家峪村農民梁萬喜,曾在一審法庭上指證過張軍教唆。但是在接受采訪時他對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說“那些話其實張軍沒跟我們說過”。
他把翻供的證詞寫了下來,交給了張軍。然而除了證人的口供,張軍沒有別的證據能證明,當初這批證人的教唆罪證詞,是在“逼供、誘供”情況下作出的。由于證據不足,昔陽法院沒有采信。
2014年,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駁回了張軍的申訴,維持原裁定。此后的3年,一切都仿佛是停滯了。張軍甚至打聽不到,自己這案子卷宗究竟在哪一級法院擱著,在誰手里。
“前前后后,已經審了11次了。現在就是在等我死呢,反正我已經老了,人死案銷。”張軍坐在沙發上,揮著雙手激動起來。
這幾年,張軍越來越關注翻案的新聞,包括聶樹斌案、呼格吉勒圖案、張高平叔侄案。“現在貫徹‘疑罪從無’了。”張軍說。
根據疑罪從無原則,證據不足的時候,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應當作出無罪判決。“要是現在再判我的案子,也應該是判無罪的。”
對自己的案子,張軍仍然懷抱著希望,有時又擔心等不到了。他許多次回到當初工作過的政協大樓。當初他的辦公室在一樓,他被帶走之后,私人物品被清理了。辦公室的門上一度被貼上過封條。
偶爾他從窗戶外面經過,會給別人指,“這是我以前的辦公室”。當初他就是在這里接待了龐家峪村的村民,一幕幕畫面,都像是刻在腦子里。
可是如今,遇見以前的同事,他都不愿意跟對方打招呼。“人家知道我的事,未必愿意理我。”他說。
張軍住在一個沒有電梯的老居民樓,下樓出了小院兒就是街道,雙向兩車道的路上汽車很少。這里的住戶大多都上了年紀,鄰里之間多半彼此認識。早些年張軍剛出事兒的時候,也有鄰居在背后指指點點,說幾句“不太好聽的話”,覺得他是“坐過牢”的人。
小院里有一塊公共用地,其中有兩平方米大的一塊,張軍常年在上面種了蔬菜。后來,有一戶鄰居也想要這塊地。鄰居沒有選擇跟他“好好商量”,反而以張軍坐過牢的事情為由頭,人前人后地罵了起來。
“好像是想要把我臊到自己不好意思去種那塊地了。”張軍無奈。
天氣好的時候,張軍每天會下樓兩次,在小區附近的公園里散步。街坊鄰居三三兩兩聚在樹底下棋聊天。他遠遠看著,從不往人群里去湊熱鬧。
張軍的眼睛近些年不大好了,看東西越來越不清楚。他去醫院做檢查,得到的答復是,他的視力或許快保不住了。
“還能在堅持幾年?”他問,“能有三四年嗎?”
醫生點頭,他覺得安心了一些。他怕等到無罪判決書握在手里那天,自己卻看不到上面的“無罪”兩個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