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城市是否讓大學生早早開始繳納公積金與它能不能留住人才,關系并沒有想象中那么密切。只有切實出招,把房價控制在合理區間,才是對年輕人買房的真正利好。所以說,政策的制定者需要找到“真問題”,還要出臺“真措施”
最近,武漢、成都、長沙、合肥、南昌這5個省會城市聯合召開會議,宣布鼓勵在校大學生繳納住房公積金,用以解決畢業買房難的問題。該消息一出,立即引起網友熱議。
支持的網友認為,若大學生上學期間開始繳納公積金,就能盡早達到公積金貸款的時限條件,買房還貸時有助降低成本。但反對的聲音則認為,在讀大學生群體沒有收入,沒有工作單位,這項看似創新的政策并沒有實際意義。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按照現行管理制度,住房公積金由單位繳納與職工個人繳納兩部分組成,二者繳納的比例都是職工稅前工資的12%。首先,在讀大學生沒有工作單位,其另一半公積金繳存額由誰來承擔?“工資基數”又應該參照哪一檔次的平均工資執行?
其次,大學生未來就業一旦不在公積金繳存城市,這筆公積金將如何使用、如何提取?如果無法打通異地通用通道,實現公積金“一卡通”,讓政策適用于國內任何城市、任何地域,那么在讀大學生繳存公積金的政策措施,對于大學生畢業買房也不過是流于形式。
第三,在讀大學生大部分沒有經濟來源,他們的學費和生活費都是由家長負擔的,公積金繳付勢必還會落到家長身上。對家庭收入偏低的寒門學子,家里繳不起這筆額外費用,畢業后與同齡人的差距還會拉大,是否會引起新的不公平?
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這項政策有利于留住人才,這可能也是設計者的初衷之一。但更讓年輕人頭疼的恐怕是高房價、低收入,不少剛畢業的年輕人付不起首付,留在大城市成本太高。其實,大學畢業生選擇留在哪個城市,更在乎的是能否有干事創業的平臺、能否有和諧宜居的環境、能否有包容開放的文化。《中國大學生就業創業發展報告·2015—2016》顯示,從就業區域看,選擇在沿海地區就業的人數依然最多,比例為67.03%。“薪酬待遇”和“發展前景”,是畢業生選擇就業單位時最看重的因素;“發展空間大”“交通發達,基礎設施完善”和“就業機會多”,是畢業生選擇就業區域時考慮最多的因素。從中可以看出,一個城市是否讓大學生早早開始繳納公積金與它能不能留住人才,關系并沒有想象中那么密切。只有切實出招,把房價控制在合理區間,才是對年輕人買房的真正利好。
幫助大學生群體早日實現安居夢,這樣的政策創新初衷值得肯定。但筆者認為,政策的制定者需要找到“真問題”,還要出臺“真措施”,才有助于問題的解決。對于住房公積金,大家談論較多的,比如提取手續簡化、管好用好公積金、讓公積金不再沉睡等,這些都是“真問題”,需要更多制度創新。同時,一個涉及千家萬戶的政策出臺前后,也要有充足的準備,及時跟進,答疑解惑,才能起到應有的效果;對鼓勵在校大學生繳納住房公積金這項政策來說,也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