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南寧市唐山路,年近六旬的老譚在這條小街徘徊。中午的日頭有些刺眼,但老譚還是忍不住抬頭睜大了眼睛,凝望著樓頂的那套房子,老淚橫流。雖是全款買下,但如今已不再屬于他。在這套房子里,他住了十幾年,或許從來就沒有真正屬于他
房子突被查封
老譚出生武鳴鄉間,年少來到南寧市區,作為一名鄉下人,他最渴望的,是在市里有一套房子。無奈時運不濟,年過四旬,他才在親朋好友的資助下,于2005年,花13萬元在唐山路上買了一套樓頂西曬的二手小房。 有了安穩的家,老譚的際遇也未曾發生變化,日子過得越久,越是安于平庸,他甚至篤定,自己最好的歸宿,就是終老在這套房子里。不過,即便是這樣的愿望,老譚以后也未必能實現了。 元宵節他回武鳴過節,2月9日,返回家中發現,大門被貼了法院封條,鎖芯也被更換了。法院的通告內容顯示,業主莫某,因欠銀行貸款逾期未還,該套房被查封。“當時一看就覺得傻了眼。”老譚說。 明明是自己的房子,也不曾向銀行貸款,會不會是法院搞錯了?老譚的第一反應是聯系法院,但得到的答復是:沒有錯。
十幾年沒過戶 突然的變故,讓老譚回想起了當時買房時的一些細節:他是在表弟黃某介紹下,從梁某手中購買的房產,簽了合同,付了款,便一起去辦理過戶手續,相關稅費都繳納后,已經是下班時間,沒有拿到新發的房產證。 之后,由于各種原因,辦理證件一拖再拖,老譚也慢慢覺得,反正是自己出錢買的,又交了稅,不會出什么問題。再之后,他甚至一度把辦證的事情完全忘了。 但事情并沒有像老譚想象的那么簡單。咨詢律師后,他得到了這樣的答復:我國《物權法》規定,登記在誰名下就是誰的財產,而這套房子沒有過戶,發生實際交易后,仍登記在梁某名下,他就具備條件對房子進行處理。 對于律師的解釋,老譚一直似懂非懂。面對記者來訪,他反復強調一個他認為的真理:“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雙方都同意,還向國家交了稅,難道非要那一本證不可?”
維權四處碰壁
事實上,老譚認為不會出問題的地方,還真出了問題。電話中,原房主梁某表示,老譚的房子,確實是被他抵押給了銀行,當初他上了黑名單,無法繼續貸款,就先把房子轉到了親戚莫某名下,再次向銀行抵押貸款,如今錢還不上,所以房子才會被查封。 多天的溝通交涉,梁某始終無法向銀行還款解押房產,也不肯現身。無奈之下,老譚想到了另外一種維權方式,當初他買房子是交了稅的,為何主管部門還會允許梁某把房產轉移到他親戚莫某名下? 于是,老譚又來到了南寧市房屋產權交易中心查詢。但多次前往,工作人員的答復都是,老譚不是業主,也不能證明他是房產利益相關人,按照相關法規,不能查詢相關交易過戶細節。 多方受阻,為了不流落街頭,現在老譚向法院申請了15天的房屋繼續使用權,截止日期是2月23日。之后如何打算?老譚坦言:他真的沒一點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