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長假后的第一個工作日,本市已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房地產登記由不動產登記替代,停發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登記證明,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據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介紹,本市16個區房地產交易大廳已全部調整為不動產交易登記大廳。截止下午16:00,全市共受理不動產登記業務 3650件。寶山區、普陀區、松江區等區已頒發了本轄區內不動產權證書。
服務臺設專人為市民答疑
昨天,記者先后來到浦東、靜安和長寧等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門口醒目處都已掛上“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的牌子,正式對市民服務。
在浦東新區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三樓的不動產交易登記大廳內外,記者隨處可見不動產登記知識的掛圖和相關業務流程的展示架。而大廳內原先擺放的上海市房地產登記簿查閱申請書也已被上海市不動產登記簿查閱申請書所替代。據現場的市民和中介反饋,上海市不動產登記簿查閱申請書的填寫及查閱流程和原先并無太大出入,在填寫處的墻面上,關于不動產資料查詢的服務指南也非常清晰明確。
位于劍河路上的長寧區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在辦理大廳內的服務臺上,《房地產首次登記》《房地產變更登記》《不動產登記知識問答》等冊子整齊擺放,供市民拿取翻閱。位于昌平路上的靜安區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記者發現,上午前來辦理相關業務的市民和中介并不算多。2樓的服務臺前的兩位工作人員,則時不時會回答市民們的相關咨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后,原有房地產權證還有效嗎?”“新證辦理時要準備哪些材料?”工作人員則解釋道,“原頒發的證書繼續有效,持證市民無需更換新證。至于準備材料,其實和以往并無多大區別,可以翻閱服務臺左手邊的告知單,里面都有詳細說明。”
變化:共有人可分別持證
新制度的施行,其中除了權證樣式有所變化外,還有著許多的“變化”值得市民深入了解。據介紹,這次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最為直觀的變化便是所發權證的樣式有所改變。證書內主要記載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不動產單元號、權利類型、權利性質、用途、面積、使用期限以及權利其他狀況等信息。
此前在多人共有不動產權利的情況下,一套房屋只核發一本產權證書。為滿足市民的訴求,實施新制度之后共有人可以提出分別持證的申請并繳納工本費,登記事務中心可以為共有人分別發放不動產權證書。在分別持證的情況下,證書內“權利人”一欄填寫持證人的名字,“權利其他狀況”一欄則注明其余共有人。在已分別持證的情況下,換證登記、補證登記可以換補發申請人所持有的不動產權證書,申請換補發共有不動產權證書不會改變其單獨持證或分別持證的狀態。
與之前不同的還包括遺失聲明刊登時間的變動。登記機構原應在受理后的15日內在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門戶網站上刊登滅失、遺失聲明,并連續刊登30日。新制度后,刊登日將縮短至15日。刊登期間若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登記中心向不動產權利人補發不動產權證書或登記證明。這也為市民提供了便利,大大縮短其補辦權證的時間。
除此之外,原來的房地產權證是有加載密碼的。而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則是默認不加載密碼。市民如有需要可以自行申請加載密碼,讓市民能有更多的選擇。
注意:幾種情形不予登記
據了解,若是有非法占用土地、海域的;屬違法建筑、臨時建筑或者附有違法建筑的;不能提供有效的不動產權屬證明的;不動產權屬爭議在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理中的;申請登記事項與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有沖突等情形,又或是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其他情形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登記。尤其是有違法搭建的房屋或者承重結構被損壞的房屋,不能夠辦理過戶、抵押等登記。而應先拆除違法建筑或修復房屋承重結構,由行政執法機構認定附有違法建筑或損壞房屋承重結構已完成整改,并在不動產登記簿做相關記載后,才可辦理其他相關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