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不斷涌來,事業才能興旺;創新創業的生態環境好了,人才才能留下。記者了解到,此次人才“30條”在海外人才引進政策、戶籍人才政策、優化創業空間、科研制度完善、科研經費使用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細則,進一步加快創新創業引進和集聚,確保人才來得了、待得住、用得好、流得動。
外國留學生工作門檻更低
據市人社局介紹,相比人才“20條”,人才“30條”實施更積極、更開放、更有效的海外人才引進政策。
一是在外國留學生直接留滬就業方面。將去年開始試點實施的在上海地區高校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且到上海自貿試驗區、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簡稱“雙自”地區)直接就業政策放寬到在上海地區高校獲得本科學歷。
二是有關單位直接聘用世界知名高校應屆畢業生方面。將允許注冊在上海自貿試驗區、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投資性公司和外資研發中心聘用世界知名大學外國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不受兩年工作經驗限制,直接來滬就業。
數據顯示,從去年7月1日新政實施截至目前,已有64名碩士及以上學位外國留學生辦理了畢業后直接在滬就業手續,新政策放寬后,預計將有更多的外國留學生享受此政策優惠。 同時,市人社局還表示,下一步將積極探索在非上海地區高校獲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外國留學生直接來滬就業政策。
突破戶籍政策梯度
近年來,上海初步形成了居住證積分、居住證轉辦常住戶口、戶籍人才引進的政策體系,但市場發現、市場評價、市場認可的引才機制未得到充分發揮。對此,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指出,在人才“30條”
具體政策設計上,將更強化市場導向,主要以薪酬評價、投資評價和第三方評價(行業協會)等市場化方法引才聚才。
在引才對象方面,堅持需求導向,聚焦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創中心需求,重點引進五類人才:創業人才、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企業高級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業家。
在政策梯度方面,人才“30條”將兼顧各類創新創業人才的不同政策需求,在居住證積分、居轉戶、直接落戶三個政策梯度上分別進行突破,形成梯度明晰、相互銜接的創新創業人才引進政策體系。
優化創業生態環境
國際經驗表明,良好的創新創業氛圍是人才留得住的重要因素。記者了解到,人才“30條”注重優化創新創業生態建設,在完善創新創業環境、拓寬人才創新創業投融資渠道、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建設、人才宜居、宜業環境方面提出了許多政策舉措,確保創新創業人才“待得住”。
據市科委副主任馬興發介紹,其實,近年來市科委已充分發揮市場的主導作用,創新創業環境日益優化。
舉例來說,上海在眾創空間建設方面,率先實現“三不”(即政府不備案、不注冊、不登記),眾創空間數量達到500余家,超過90%的孵化器為社會力量辦,其中,擁有71個創業苗圃(累計孵化培育項目超過5500項,在孵企業數量超過6000余家),為上海人才開展創新創業提供了良好的空間和載體。
下一步,市科委將深入貫徹和落實“30條”,加快眾創空間的發展,增強創新創業專業化服務功能、降低創新創業成本,不斷優化人才創新創業的生態環境。
三權下放激發積極性
要充分激發人才的創新創業活力,核心是體制機制的突破,關鍵是形成良好的激勵機制。人才“30條”注重聚焦人才發展體制機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持續推進人才制度的精準創新、系統創新、協同創新,確保創新創業人才“用得好”。
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收益權下放(以下簡稱“三權下放”)就是此次“強化人才創新創業激勵機制”改革中,確保人才“用得好”的一項重要內容。
據上海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三權下放”改革前,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將科技成果的所有權轉讓或作價投資時,須按照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批,且相關收入要上繳國庫,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的積極性和實效性。
然而,科技成果主要是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其價值難以衡量,并具有附加性、創造性和時效性等特點,因此,不能用一般國有資產管理的方式來管理。
為進一步打通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通道,《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本市放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收益權,將科技成果轉化的權利完全賦予單位,轉化收入留歸單位所有,從而改變過去單位擁有科技成果所有權,但是卻沒有處置權利的狀況。
科研經費使用更靈活
據市科委相關負責人介紹,人才“30條”再次強調了改革和創新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方式,探索實行充分體現人才創新價值和特點的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在項目資金管理、下放經費使用自主權、強化法人責任等方面進一步明確。
如,在完善財政投入機制方面,修訂了《上海市科研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將多項權力下放至項目(課題)承擔單位;尊重科研人員,提高了勞務費的比例和標準(將勞務費資助總額由原先的20%提高至30%,其中基礎研究項目提高到50%;將勞務費資助標準統一提高至8000元/人月以內);擴大了預算調整范圍,經費使用形式更靈活,更好地體現科研項目中創新性勞動的價值。
深化職稱制度改革
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為職稱評審的前置條件,可由用人主體自主確定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水平。深化高層次人才、緊缺急需人才職稱直聘辦法,完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直通車”。對在科技創新工作中業績突出、成果顯著的優秀中青年工程技術人員,可打破學歷、任職資歷要求,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
政府部門建立職稱評審評價責任和信譽制度,加強評審專家數據庫建設,逐步將職稱評審權下放給用人主體、行業組織等,引導建立由行業組織或者龍頭企業牽頭,不同所有制、不同類型企業共同參與的職稱評審委員會。職稱不作為申報科研項目和人才計劃的限制性條件,并逐步與相關福利待遇脫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