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9月24日電(記者齊雷杰)河北省廊坊市近期出臺多項舉措,規范存量房交易行為,以遏制“陰陽合同”和“高評高貸”等違法違規現象。
??廊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等多部門近日下發通知要求,為進一步規范存量房交易行為,減少房產交易糾紛,加強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自2018年11月1日起,市區所有存量房交易統一推行使用新版《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存量房屋經紀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為堅決遏制“陰陽合同”和“高評高貸”現象,防范和打擊存量房交易過程中侵害群眾利益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廊坊市的《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存量房屋經紀服務合同》將隨機生成唯一的二維碼,并采用防偽紙打印。稅務部門和銀行將《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存量房屋經紀服務合同》作為過戶繳稅和金融信貸的重要參考依據,努力實現存量房網簽合同、銀行貸款和繳納稅款的“三個價格”基本一致。
??為了讓群眾少跑腿、減少辦證排隊問題,廊坊市將實施存量房交易網簽備案管理。同時要求,任何經紀機構不得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相關房屋提供居間服務。加強房源核驗服務,房地產交易主管部門要對房屋產權人、已經備案的經紀機構提供房源核驗服務,發放房源二維碼,并及時更新產權狀況。房源核驗二維碼應與房屋買賣合同和經紀服務合同二維碼相關聯,以確保合同及相關信息真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