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抬價搶房、推高租金”后,部分長租公寓又被曝出違規使用“租金貸”,而近期杭州長租公寓公司鼎家“爆倉”也被認為與其違規使用“租金貸”有關,引發輿論對“金融工具+長租公寓”模式更大的質疑和擔憂。
??不過,昨日有媒體報道稱,鼎家董事長魏永鋒復盤“爆倉”始末,并表示爆倉的核心不是P2P,轉移資產,資金之類的原因,核心問題在于收房上面沒有控制好,導致收房價格高,空置變多。同時,運營成本過高,而管理上又出現了漏洞,被銷售人員鉆了空子,經營不善導致了資金短期缺口,再加上擠兌,才出現了這個結果。
??盡管如此,業內人士仍對長租公寓利用租金“期限錯配”產生的“資金沉淀”進行擴張的風險表示擔憂。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租賃市場最大的問題表面是租金上漲,其實背后更大的問題是長租公寓企業的資金鏈斷裂可能。從規范的運作企業看,租賃代理企業賺取的是租金服務費與差價,對于租賃企業來說基本不存在風險。但越來越多的企業利用租金的支付差,也就是給付房主按月付,而收取租戶按照季度甚至半年、一年,這種就帶來了租金差。利用這個租金差建立資金池,挪作他用,必然會有經營風險。
??中聯基金總經理何亮宇也認為,“期限錯配”與“資金沉淀”存在風險,特別是在企業持續經營能力不足或沉淀資金挪做他用后投資失敗的情形下。而消費貸中主要存在三種不規范情形:一是與租客的租約是一年躉繳的,但消費貸卻是兩年甚至三年的;二是租賃企業不充分介紹各種支付方式,刻意引導甚至隱瞞欺詐租客,誘使其采取消費貸方式;三是租賃企業獲得“沉淀資金”后,不進行主業擴張,挪做他用。
??不過,何亮宇同時指出,資金沉淀是二房東經營模式帶來的實際情況,與消費貸無必然關系。消費貸模式支持了行業規范企業和龍頭企業的發展,幫助企業和市場快速形成規模,也給租客帶來了實惠,是“好金融”。但發展過程中,確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導致風險暴露,有的即使是合法合規的,也存在使用消費貸過度的情況或趨勢。
??為此,何亮宇建議,一是確保租金躉繳合同期限與貸款期限匹配。二是必須充分披露貸款行為,不得通過刻意引導、隱瞞信息等手段誘使租客選擇消費貸。三是應適當控制使用消費貸躉繳房租比例,一方面可以考慮與其企業凈資產掛鉤比例,另一方面也可以適當控制使用消費貸交房租占全部租賃行為的比例。四是適當監管躉繳租金的使用,應主要用于主業擴張,防止挪用風險。“當然,我國銀行沒有賬戶管理職能,任何經營模式都有屬于企業自身自由資金和不完全屬于企業自有資金的現金管理問題,資金性質和使用的監管是一個挑戰。”他說。
??對于如何監管租賃企業的資金,房東東公寓學院創辦人全靂認為,監管機構可以考慮建立起類似銀行資本充足率之類的監管指標體系,在滿足一定的消費金融需求的基礎上,控制住房租賃企業的杠桿率。同時,也可以建立租賃合同備案制度,動態監測租賃企業的流動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