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審計署五年連審保障房:去年閑置40萬套 違規分配屢犯)
12.87萬套基本建成的住房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滯后,擱置1年以上無法交付使用;27.24萬套住房因位置偏遠、戶型設計不合理等,已辦理竣工驗收備案但空置超過1年。
這也意味著2016年有超過40萬套的保障房無法正常交付給住房困難群體使用。
上述信息來自審計署23日發布的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公告(2017年審計結果公告第7號)。這已是審計署連續第五年審計保障房建設情況,上述保障房閑置問題被再次曝光。此外,保障房違規分配使用問題更是屢審屢犯。
部分保障房違規分配使用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審計署組織全國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016年的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以及配套基礎設施的計劃、投資、建設、分配、后續管理和政策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1.72萬個安居工程項目,并對15.39萬戶農村危房改造家庭進行了入戶調查。
審計署已連續5次開展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這是出于什么樣的考慮?
對此,審計署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周期長、資金總量大,且具有較強的政策延續性。審計機關對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展持續性的審計監督,能夠有效保障資金安全,推動政策落實,為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保駕護航。
此次審計結果顯示,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中,部分資金管理使用不嚴格。有10.31億元安居工程資金(含農村危房改造資金466.58萬元)被違規用于商品房開發、彌補辦公經費、出借等;有4.21億元安居工程資金(含農村危房改造資金640.8萬元)被通過提供虛假資料、重復申報等方式套取騙取或侵占;有13.67億元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余額未按規定上繳財政或統籌用于安居工程。
保障房黑幕:去年閑置40萬套 違規分配屢犯
此外,部分住房分配使用管理不到位。一些地方對保障對象的資格審核和后續監管不到位,有2.96萬戶不符合條件家庭違規享受城鎮住房保障貨幣補貼2244.53萬元、保障性住房1.57萬套;有2.53萬戶不符合條件家庭違規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39億元;有3.36萬戶不再符合條件的家庭未及時退出,違規享受住房2.63萬套、補貼1197.44萬元;有5949套住房被違規轉借、出租、銷售或用于辦公經營。
審計已多次反映不符合條件的家庭違規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問題,該類問題為何屢審屢犯?
上述負責人表示,住房分配使用是保證住房保障體系公平公正的關鍵環節,歷年都是安居工程審計的重點。本次審計發現的問題突出體現在3個方面:一是由于申報材料不實、相關部門審核把關不嚴等原因,部分不符合條件家庭違規享受住房保障待遇;二是保障對象動態管理機制不健全,部分收入、住房等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條件的家庭未按規定及時退出;三是住房使用不規范,部分住房被違規改變用途使用。
該負責人表示,不符合條件的家庭能夠得以通過審核、違規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地區審核機制不夠健全,部門間信息共享機制還不夠完善,客觀上造成一些不符合條件的家庭通過審核。二是一些地方的審核人員在審核把關時還不夠嚴格,未嚴格執行審核程序,違規分配問題依然存在。
“通過近幾年跟蹤審計持續不斷地揭示問題,有關部門加大了問題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各地部門間信息共享機制也在逐步建設,該類問題將會隨著管理的不斷規范而呈減少的趨勢。”該人士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