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時間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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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三條的明確規定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
一個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
然而
長沙市東成大廈物業項目
卻由二家公司在進行日常的物業管理
一家是業委會聘請的物業公司
另一家則是負一層停車場產權單位
為此
東成大廈物業項目業主委員會
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
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
于12月16日
拿回了地下車庫的管理權
這在全國尚屬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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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成大廈
室外停車場由業委會聘請的物業公司管理
室內地下停車場由開發商管理
業委會向開發商索要地下停車場管理權
法院終審判決
地下車庫管理權歸業主委員會
小區是我家
建設靠大家
大家齊努力
幸福你我他
!!!